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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招聘高校毕业生225名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 2023-11-0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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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开展2023年下半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5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6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8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本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本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20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文附件下载: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指南.doc

  附件3:咨询电话.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pdf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ztzl/sydwrsgl/gkzp/content/post_2561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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