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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2023年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公告(1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2023-11-0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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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江海街纪检监察队伍,我街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在街道纪工委、派出街道监察组的领导下,经其授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在校在读的考生不得报名;

  (四)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应急任务和夜晚加班、轮班;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海街道办事处(海珠区紫苑路60号大院5号二楼204室,电话:020-34397374)。

  4.报名资料:

  ①《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材料;

  ⑤党员证明(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需写明入党时间);

  ⑥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资格审核: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测试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的申论。

点击查看>>【申论】微模块


 

  3.笔试入围标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笔试合格人数大于等于5名时,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5名时,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四)确定名单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区委有关党建指导员标准执行,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按照考试当时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四)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附件:

  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297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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