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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凤阳街道2025年第一批招聘雇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2025-02-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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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高中(中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2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适应节假日、夜间等应急加班。同等条件下,持广州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或有病媒生物防制行业经验这或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照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对外办公),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05室;联系电话:020-89617636;联系人:易小姐)。

  4.报名资料:《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区、凤阳街道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管理咨询电话:020-8961763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2025年2月11日至2月14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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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原文标题:凤阳街道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雇员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110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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