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站前街道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3名。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环卫工人3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有环卫保洁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24〕3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站前街道环卫站(荔湾区站前街西站一街16号)。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3616954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站前街道工作人员招考招聘报名表、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站前街道环卫站
2024年5月22日
原文标题:站前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lw.gov.cn/ywdt/lwzp/content/post_9663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