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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荔湾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 2024-05-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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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现将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至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荔湾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事大厅(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首层,荔湾区民政局正门左侧约20米处)。

  三、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现场资格审核按照考生报名顺序号分时间分组开展(报名顺序号见报名表右上方,分组安排见附件),每名考生在同一个组开展初审后再进行复审。其中,报名顺序号为00001-00882号的考生安排在5月20日进行审核;报名顺序号为00883-01765号的考生安排在5月21日进行审核;报名顺序号为01766-02644号的考生安排在5月22日进行审核;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者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请在5月23日规定时间段内安排时间参加或补充提交材料。

  请考生掌握个人报名顺序号,按要求按指引到指定地点分组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避免扎堆和影响后续考试参与。

  四、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材料包括:

  1.本人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须打印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信息完整截图,或者提供验证报告等能够有效证明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且应在试用期满且合格、转为正式工作人员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首页+个人页)、有效期内居住证、房产证明、购房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者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广州市户籍或者常住在广州市荔湾区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租房合同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资格审核时已满三个月;

  5.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包括退出现役证件、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证明材料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考生笔试前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四)现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否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现场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考生现场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签订《考生承诺书》;

  (六)近期天气变化较大,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做好个人防护;

  (七)在现场资格审核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对具体安排作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27日9时至5月28日18时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致电荔湾区民政局(020-81378806)。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020-37258446。

  附件:荔湾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分组安排.xls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荔湾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的公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lw.gov.cn/ywdt/lwzp/content/post_9654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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