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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3年第二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2024-03-0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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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海珠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简章》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1 赤岗街道 202312234717 周*宛
2 赤岗街道 202312234618 蔡*波
3 赤岗街道 202312232410 刘*莹
4 赤岗街道 202312236008 高*
5 赤岗街道 202312230218 梁*韵
6 赤岗街道 202312237011 黄*毅
7 赤岗街道 202312233630 钟*
8 赤岗街道 202312230904 吴*娇
9 赤岗街道 202312235403 刘*琴
10 赤岗街道 202312232403 蔡*
11 赤岗街道 202312230803 丁*城
12 赤岗街道 202312230122 李*豪
13 新港街道 202312233520 朱*毅
14 新港街道 202312235702 蔡*媛
15 新港街道 202312236521 朱*熙
16 新港街道 202312234802 刘*韬
17 昌岗街道 202312237704 龙*泽
18 昌岗街道 202312232519 蔡*哲
19 昌岗街道 202312235524 姚*强
20 昌岗街道 202312233011 黄*珊
21 昌岗街道 202312231929 林*邦
22 昌岗街道 202312231813 龚*骏
23 昌岗街道 202312231910 吴*杰
24 昌岗街道 202312230102 陈*
25 滨江街道 202312231416 王*勤
26 滨江街道 202312233003 吴*杏
27 素社街道 202312233030 刘*光
28 素社街道 202312231211 黎*烨
29 江南中街道 202312235922 杨*静
30 江南中街道 202312237421 范*新
31 江南中街道 202312236312 李*娜
32 海幢街道 202312232926 肖*杰
33 海幢街道 202312234229 许*柃
34 海幢街道 202312236806 杨*成
35 海幢街道 202312237501 龚*韵
36 南华西街道 202312236316 张*娜
37 南华西街道 202312231002 黄*娜
38 龙凤街道 202312234318 曾晓*
39 龙凤街道 202312235218 罗*馨
40 龙凤街道 202312235726 沈*茹
41 龙凤街道 202312233826 关*健
42 龙凤街道 202312237907 李*
43 龙凤街道 202312230521 黄*添
44 龙凤街道 202312233321 李*莹
45 南石头街 202312237927 林*杰
46 南石头街 202312231024 梁*铭
47 凤阳街道 202312232908 劳*辉
48 凤阳街道 202312230620 莫*豪
49 瑞宝街道 202312235421 刘*彤
50 瑞宝街道 202312232811 詹*芹
51 瑞宝街道 202312234908 李*儒
52 瑞宝街道 202312234813 陈*瑶
53 瑞宝街道 202312230328 李*荧
54 江海街道 202312232330 袁*颖
55 江海街道 202312232621 周*馨
56 江海街道 202312236927 郑*潍
57 江海街道 202312231426 王*妮
58 江海街道 202312233608 胡*星
59 江海街道 202312235420 窦*尧
60 江海街道 202312230516 徐*东
61 南洲街道 202312235203 沈*
62 南洲街道 202312232110 卫*智
63 南洲街道 202312236523 林*达
64 琶洲街道 202312233518 劳*意
65 琶洲街道 202312230124 杨*绮
66 华洲街道 202312230822 简*敏
67 华洲街道 202312234921 曹*薇
68 华洲街道 202312237326 谭*聪
69 华洲街道 202312234616 梁*莉
70 沙园街道 202312231821 武*媚

  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来信、来电、来访向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反映(电话:3407360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C3栋首层,邮编:510310)。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上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原文标题:海珠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523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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