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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 2024-02-0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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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又称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所)主要负责协助主管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的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参与区垃圾终端处理的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规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与政治素质佳。

  2.热爱环卫工作,具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本所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男性40周岁以下,或具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或环卫保洁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且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证件(且有驾驶经验)、懂电算化办公或持有其它专业资质证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3—5周岁。

  5.学历要求: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职责

  1.工作范围:越秀区范围内。

  2.服从工作安排,能接受应急加班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3.在日常工作中表现认真负责,能熟悉操作电脑文本的人员,将优先推荐从事垃圾分类监管工作。

  三、工作时间

  按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1.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间需经用人单位进行每月考核,如考核不胜任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按广州市环卫工人用工标准计算薪酬,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和内容、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聘用。具体的聘用条件以本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负),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4.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每周三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至额满即止。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2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婚育证明等证明材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2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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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9477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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