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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5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2023-09-0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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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待遇

  社保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处理社保业务、社保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时间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助)2300元/月,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二、招用对象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zsb_2020@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64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8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200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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