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荔湾区海龙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建组织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三)聘用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会讲粤语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社区组织员薪酬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人事管理按照海龙街道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2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道招聘社区党建组织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邮箱lwhlzzb@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道招聘社区党建组织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党的基本知识熟知情况、社区党建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10)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词,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道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