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在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含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共8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敢于坚持原则,道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群众公认度高;
5.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形象好,清正廉洁,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6.具有法律、中文、审计、金融、财会、工程管理、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与岗位要求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工程建设、土地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2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7.已参加公务员登记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 公务员工作经历满2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公务员工作经历需满5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公务员录用试用期);
8.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10.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11.具有报考职位相应层次的职务或职级,并同意按所报考的相应职级任职;
12.须能够适应外勤、出差、夜间值班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被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进入后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试用期未满的;
11.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12.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4月30日,现职务职级以报名当天的任职为准。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参加过省、市、区纪委监委专案组或市、区巡察工作且表现优秀。
2.具有纪检监察、巡察、司法、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du.gov.cn/)、政府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s://www.huadu.gov.cn/qjw/)、廉洁花都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选调专用邮箱(hdjjjcxd@163.com),以收到回执为准。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填报《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2021年面向广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有关职务、职级任职文件等扫描件;
(3)电子证件彩色照片。
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依照选调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网站、廉洁花都微信公众号发布。考务组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至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试
1.组织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网站、廉洁花都微信公众号发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由花都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现职务级别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等。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面试考官组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建。考试题目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制订。考试考务工作由花都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实施、花都区纪委监委各部门抽调人员配合。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网站、廉洁花都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前,考察人选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和廉政鉴定扫描件。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人岗相适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合格方能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视情况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察组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建。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即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视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借调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经花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以借用形式),借调试用三个月,其中:已借调在花都区纪委监委工作的,可作为试用期合并计算(以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借调函时间为准)。
(八)公示及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试用三个月期满经考察符合相关岗位需要的拟选调人员,报区调转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经区调转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网站、廉洁花都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问题的,依照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选调人数。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请报考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面试、笔试考点内,全体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2021年面向广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选调公开咨询电话:020-3689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