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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荔湾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公告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 2021-04-2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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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我局工作要求,现将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对笔试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二、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笔试等工作。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参加笔试;低风险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传染病急性期未痊愈、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粤康码”红码或额温≥36.8℃(复测腋下体温≥37.3℃)等不具备笔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六)考生应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1日(周三)上午10点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当天,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在规定时间(详见准考证)到达考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附件:

  附件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标题: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spanynotice/20210419/7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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